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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620723027/2022-0007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0-02
是否有效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完成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交付的社会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以及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并负责对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监督执法进行指导、稽查与监督。

2.依法对全县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实施卫生监督;对学校卫生、职业健康、放射卫生、公共卫生实施卫生监督。

3.对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医疗机构实施卫生监督;依法对卫生执业人员执业资格实施监督。

4.负责有关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5.按照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

6.依据《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对适应于简易处罚程序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对重大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负责县级卫生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7.对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及现场卫生监督;参与重大疫情的调查处理。

8.对医疗广告实施卫生监督。

9.承担县卫生健康局交付的其它卫生监督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临泽县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卫生健康局的下属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含法制稽查)、医疗市场监督股、公共卫生监督股(含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3个股室。我单位编制8人,现有在职人员6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1.25万元,支出总计121.2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67万元,增长4.9%,支出增加5.67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省级下拨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资金等。

2021年初结转和结余19.4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4.34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下拨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资金用于购买设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78万元,占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6万元,占收入的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7万元,占总支出的84.26%; 项目支出19.08万元,占总支出的15.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2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省级下拨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资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2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54万元,占6.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07.84万元,占89.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下拨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资金;住房保障支出5.59万元,占4.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7万元,增长15.1%,其中:人员经费83.1万元, 较上年增加9.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缴纳在职职工社保、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79万元,较上年增加3.99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2名就业援助人员工资和支付解除1名长聘人员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万元,增长26.96%,主要原因是支付2名就业援助人员工资和支付解除1名长聘人员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执法人员综合法律执法培训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万元,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经费用于采购职业卫生宣传资料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绩效项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临泽县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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