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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620723021/2022-0001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审计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0-01
是否有效


临泽县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临泽县委、临泽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泽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0〕21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2.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到位和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对县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民生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5)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和参与市审计局安排的有关审计项目。

6)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并进行综合分析,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领导宏观决策服务。

7)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对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5.向县政府提交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6.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7.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审计事务中心和“三农”资金审计中心2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内设办公室、综合法制股、业务股、政府投资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5个职能股(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21年底,实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0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按供养关系划分,预算拨款开支2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2人,预算补助开支10人。与上年相比,人员减少2人,为审计事务中心调离1人、“三农”资金审计中心辞职1人(为事业编制人员)。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406.34万元,支出总计406.3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3.09万元,下降3.12%,支出减少13.09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工资、社保、奖励金支出减少

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58.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38万元,占收入的91.41%;其他收入30.76万元,占收入的8.59%。

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7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05万元,占总支出的89.52%; 项目支出39.68万元,占总支出的10.48%。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61万元,较上年减少20.5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项目进度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2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工资、社保、奖励金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9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拨入联系村基础设施补助资金、项目评审费用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363.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29万元,占84.36%年初预算数一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69万元,占6.80%年初预算数一致;卫生健康支出14.07万元,占3.88%年初预算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18.03万元,占4.96%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90万元, 较上年减少15.63万元,下降5.6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工资、社保、奖励金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63.51万元,较上年减少1.45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疫情原因,外出培训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招商引资客商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较上年相比增加0.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为全县引进项目1项,招商引资接待费用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增加。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招商引资客商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较上年相比增加0.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为全县引进项目1项,招商引资接待费用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增加。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88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6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1.45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疫情原因,外出培训减少。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万元;我局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审计业务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主要产出和效果

一是共完成审计项目8个,参与抽调配合审计项目1个,提交各类审计报告和信息简报35篇,提交审计建议11条,购买社会审计服务1次,审计监督效能得到有效发挥,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二是举办、参与培训班3次,培训总人次30人次,培训人员需求率95%。通过举办、参加各类培训班,提升了审计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不断更新审计理念,审计队伍得到有效加强保障审计信息系统和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为审计工作提供支撑和服务,得到审计工作人员的好评。下一步改进措施:需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审计队伍业务素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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