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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08/2020-00231
发文字号
鸭政发〔2020〕110号
关键词
   ;食品安全;责任单位;示范城市;市场监管;村委会主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用农产品;鸭暖
发布机构
临泽县鸭暖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0-12-03
是否有效



鸭政2020110

鸭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机关单位:

现将《鸭暖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鸭暖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       


鸭暖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鸭暖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打造“食安临泽”品牌,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按照中共临泽县委办公室、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泽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三五”食品安全规划,按照“四有两责”,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追溯管理、风险排查能力,形成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格局,有力推进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食安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各类示范创建活动,利用1年时间,不断巩固提高我镇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

(一)辖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镇、村监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合理,权责划分明晰,监管人员力量满足监管实际需要,落实“四有两责”,基础设施全部达标,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镇监管人员全部通过岗位技能培训考核。

(三)食品药品监测抽检批次增加20%,高风险食品生产、流通企业、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非食用物质及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剧毒农兽药检出率低于1%,蔬菜等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四)镇监管所食品快检室达到标准化要求,按照计划每月完成35批次快速检测任务,检测能力水平明显提高。

(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风险分级管理,覆盖80%以上的食品经营市场、90%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90%以上的食品类别。

(六)推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事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00%实行网上办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100%。

(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覆盖率达到90%以上,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率达到100%。

(八)公众对本县食品安全总体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充分利用赶集日、党群会议、文艺演出、微信群等载体,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辖区公众对食品安全基本常识知晓率达7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镇村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把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村社干部、相关站所考核的重要依据,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环节、全方位的检查督查,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各村、各相关站所室。(责任单位:各村、镇属各单位)

2.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协调解决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责办法(试行)》,对失职渎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责任单位:镇纪委监委)

(二)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1.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开展禁限用农药、水产品违法禁用药物、兽用抗菌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和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落实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环节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添加违禁药品、病死畜禽收购屠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镇畜牧兽医站)

2.以农产品优势区域和“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加强蔬菜、水果园和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或示范点创建力度,“三品一标”农产品面积占到食用农产品总面积的50%以上。(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畜牧兽医站)

3.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把好从农田圈舍进入市场的第一道防线,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追溯管理能力和监管水平。(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畜牧兽医站、镇市场监管所)

(三)全面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1.推行网格化、现场检查表格化、痕迹化、监管责任人公开化监管模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健康培训、风险自查、过程管控、产品召回、应急处理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大力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承诺行为,完善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3.大力实施“透明车间、阳光仓储”工程,鼓励食品仓储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大力推行“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和禁止生产经营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措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四)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1.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流通监管,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供货票证和产地准出证明索取查验,倒逼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入市准入衔接。突出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索证索票、记分管理、透明车间、阳光仓储、农村集体聚餐和批发配送备案等有效措施,结合督查督导、通报约谈,落实食品经营、仓储物流、学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推进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优化量化分级、信息公示、负面清单和明厨亮灶措施,应用清洁能源,防治油烟污染,处理餐厨垃圾,促进升级改造,解决脏乱差问题,以最严格监管把好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2.加大监督抽样力度。按照抽检监测系统化、规范化、精准化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把日常消费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微生物、添加剂作为重点,加大蔬菜基地、销售店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小作坊加工食品、餐饮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等5大类产品抽样力度。举办“检测开放日”,指导建成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面向公众开放,食品快检室深入农村自办宴席、现制现售、餐饮服务单位现场开展食品快速检测。(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提高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率,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责任单位:鸭暖卫生院、华强卫生院)

4.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食品的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信息,扩大公众知情面。(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畜牧兽医站)

5.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快应急处置装备、应急培训和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责任单位:镇食安委)

(五)加大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1.加大对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调味品、酒类等重点品种隐患排查力度。着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学生营养餐及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场所,突出加强夏秋季、节假日、学校开学前后等重点时段的集中巡查和监管,整治“四小”加工经营和食品卫生状况,规范食品相关产品、网络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管理。严查重处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村、鸭暖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畜牧兽医站、各教学点及中心校、文化服务中心、应急管理所)

2.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流动餐车和流动厨师管理,改进协管员管理考核方法,严格落实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和承办者(流动厨师)“双报告”制度,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村、镇市场监管所)

3.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加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力度,积极指导企业创建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店。精心培育一批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学校食堂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以示范创建为引领,探索食品安全管理新办法、新举措,提升区域食品安全管理整体水平。(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鸭暖、华强中心校)

(六)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高法院、高检院、国务院食安办印发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推动食品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案件查办移送、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作,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及时总结共性问题,依法严惩行业“潜规则”。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走私冻品、利用餐厨和屠宰废弃物加工食用油、互联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案件公开曝光力度。打击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鸭暖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七)营造社会监督共治氛围

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第一时间接诉,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回复,第一时间控制问题产品,切实保护群众健康益。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12315、食品安全知识“五进”等活动,发挥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作用,面向村社、社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丰富信息传播途经,积极利用政务微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监管举措、示范典型和整治进展,增强食品安全的正能量,共同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的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责任单位:各村、镇属各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创建方案,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月-10月)。各村各相关站所室和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创建任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2月)。积极组织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抓差补缺,顺利迎接省上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对于进一步增强我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村。各单位要把示范创建工作作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方案要求,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发挥宣传、监督、职能职责等作用,有力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工作,农业、畜牧、公安等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协调开展创建工作;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长效、部门联动的全链条闭合式监督管理机制。

3.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创建工作实效。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反馈、协调解决我镇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注重总结经验,深入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新法径,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特色,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临泽县鸭暖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鸭暖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长: 张保锋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   镇政府武装部部长

员: 蒋俪娜   鸭暖镇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郎永涛   鸭暖派出所所长

鲁彦君   鸭暖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孔晓明   鸭暖卫生院院长

蒋小文   小屯卫生院院长

  鸭暖中心小学校长

  华强中心小学校长

张冬梅   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张之成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龙   镇应急管理所副所长

曹财荣   小鸭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天明   大鸭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闫自明   张湾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发伟   昭武村村委会主任

  暖泉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志才   曹庄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柳林权   五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正保   华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小屯村村委会主任

祁居洋   白寨村村委会主任

王维兵   古寨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鸭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81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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