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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月20日至5月21日”正常开展 结婚登记工作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23-05-11 18:05 编辑录入:临泽县管理员 来源:临泽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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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群众:

为满足广大新人登记需求,实现“5·20””““5·21领证的美好愿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省市民政部门通知要求,临泽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520日至5月21日(周末两天)正常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常态化开展颁证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时间、办理时间及办理地址

预约时间:即日起至5月19日

办理时间:5月20日--5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理地址: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20、21号窗口

二、预约方式

(一)电话预约:0936—5526132

(二)网上预约:通过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平台(https://hygl.mca.gov.cn/#/)、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进行预约。

为提高办理效率,请办理登记人员提前做好登记前资料准备工作,通过以上方式进行婚姻登记材料咨询和预审。

、结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有一方为甘肃户籍;

2.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丧偶);

5.双方为内地居民,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提出申请;

6.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四、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双方均不是张掖市或市内户籍的,甘肃省内户籍一方需持临泽县公安局出具的有效居住证。(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

注:居民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婚姻状况一栏要与本人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到有关部门更正。

2.当事人双方需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注:军人的身份证、军人证件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到有关部门更正。

4.当事人双方的婚姻状况为:

(1)离婚的,需提交离婚证原件或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原件(含生效证明书)或民事调解书原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为“离婚”。

(2)丧偶的,需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丧偶证明等材料,户口簿婚姻状况为“丧偶”。

五、注意事项

1.请当事人严把时间节点,按时到场,现场以实际叫号为准;

2.建议有意愿参加颁证仪式的新人着正式服装;

3.请当事人在民政局窗口区域内活动,自觉维护大厅其他窗口办公安全和环境卫生。

温馨提示

结婚登记需理性对待,不盲目跟风,我们提倡天天都是好日子,婚姻幸福要看一对新人能否同甘共苦,相互理解,共同努力,这才是爱情的真谛最后感谢您对临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临泽县民政局

2023年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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